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文元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解除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7-19 15:41)    点击:178

解除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吗?

按 照劳办发[1995]16号《劳动部办公厅对<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>的 复函》规定,对试用期不符合录 用条件的劳动者,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;若超过试用期,企业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必须把握好时间界限,一定要在试用期满前 就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,并办理好相关手续,否则,便丧失了利用试用期保护劳动权益的权利。
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文元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损害赔偿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文元律师,王文元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文元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32912633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文元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铜陵律师 | 铜陵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文元律师主页,您是第20088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