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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者在试用期患精神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7-19 15:42)    点击:307

劳动者在试用期患精神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?

按 照劳办力字[1992]5号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》和劳办发[1994]214号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 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》规定:劳动者患精神病,在试用期内发现,因其不符合录用条件,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;如果超过试用期,应当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 期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提前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, 企业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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