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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异议之诉
我与被告因40万元的债务纠纷将其诉至法院,在此前我还申请了“诉前保全”,法院冻结了被告尚未结算相应数额的工程款。被告不甘心自已的败诉,以欠他人工资的名义,串通他哥哥、女秘及一些亲友,虚构了欠发他们的工资50万元左右,以此来对抗我胜诉后拿不到钱。我辛苦三年多才将第三方的工程款讨至法院,法院却要将%70的钱发给所谓的“欠薪”,本人认为即使这些工资不是虚构的,难道我诉前保全却不能优先受偿吗?
地区:安徽-铜陵 分类:民事法律-债权债务 提问时间:2016-06-04 16:10:49
提问者:ASK1465027849flo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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